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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解析商标驳回的原因
时间:2019-10-14 阅读量:478
商标注册5-7个月左右,会出现三种情况:
1、初审公告;
2、全部驳回;
3、部分驳回。
那么,目前商标驳回的三大主要原因是什么?下面言成商标注册小编就给大家解析目前商标驳回的三大主要原因商标驳回的主要原因:
1、新申请商标系恶意抢注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近年来,国家从战略层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业,知识产权行业因之得到了快速发展,商标投资已成热点。然而,也有一些投机者靠“钻漏洞”、“打擦边球”、“蹭热度”的方式抢注他人商标,谋取非法利益,这是商标局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因此,涉嫌恶意抢注的商标基本会被商标局驳回。

2、违反绝对禁注条款
也叫缺乏显著性条款,即《商标法》第11条商标标识本身表达或描述某类商品名称、用途、功能等特点,相关公众无法以此识别不同的提供者,同时也会造成其它经营主体无法使用该标志;
3、与在先商标构成相同近似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的作用是方便消费者区分相同或近似商品、服务的提供者,因而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服务上不允许存在近似商标,否则将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新申商标与在先商标近似或相同是商标被驳回的最主要的原因。
以上就是言成商标注册在线解析的商标驳回三大主要原因。对于商标注册、转让、费用的相关信息我们都将给您提供最全面的服务。请相信,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注册商标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