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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你还在超范围经营吗?
时间:2021-07-28 阅读量:389

近日,言成小编在网上看到一篇关于执法人员对某个体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从事保健食品(红牛)销售,经查发现,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上面的经营范围内,并没有标注是可以进行保健品销售。
另外,当事人称去年已经开始经营保健食品(红牛),但已经超过十个工作日,仍未对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进行变更。最终执法人员对其确定了其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笔录。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当事人未对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进行变更从事保健食品(红牛)销售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而且,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规定,属于超出食品许可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一家包子铺里,张先生一直靠经营包子铺为生,经营效益还算不错。某一天,张先生突然发现售卖果汁奶茶不但可以吸引顾客,还能增加收益,便自行开始了售卖果汁奶茶的业务。刚开始确实如张先生预料,不但流动的顾客增多了,收入也相应增加。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张先生便收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警告与罚单。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仅没收了全部经营所得,还开出了53000元整的天价罚单。张先生的心情,如过山车般从高峰跌落谷底,心中满是委屈却又很无奈。
你知道经营者超范围经营有什么后果?
1、 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 根据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法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产生非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这,言成温馨提醒广大经营者,多元化经营虽然是一个将生意做大做强的路子,但一定要注意到有关部门变更经营范围,若您不知道如何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可以在线咨询言成客服,我们拥有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经验,可为广大经营者提供一站式企业服务。